本报讯(记者秦洋)11月16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今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药监已采本期公布的局批架13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酒类、食用植物油、次食存下措施饮料、合格焙烤食品、取封调味品、省食豆制品、药监已采粮食及粮食制品和水果及其制品等8大类。局批架
不合格3批次,分别为:酒类不合格1批次,合格为山西汾杏花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取封枸杞露酒酒精度低于明示值。焙烤食品不合格1批次,省食为吕梁市开新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药监已采标称运城市盐湖区福晋香谣食品厂生产的烤馍块(玉米味)中检出柠檬黄。粮食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局批架为晋城金山物业有限公司金辇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阳城县绿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粉条中铝的残留量超标。
针对发现的问题,省食药监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